关于2019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28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三轮摩托车车厢、车架生产加工项目 | 偃师市岳滩镇 | 偃师市鼎成机械厂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租赁现有闲置生产厂房,主要包括车厢加工车间、车架加工车间、成品库房、办公楼等。主要设备有锯床、剪板机、弯管机、折边机、台钻、焊机等,生产工艺主要是外购管材板材,切割、折弯、钻孔、焊接、打磨、外委喷漆等。 项目总投资约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2万元,占总投资的15.5%。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焊接过程产生的焊烟经移动式双臂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切割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职工生活洗漱污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旱厕粪便经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