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偃师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情况汇报
偃环党组〔2019〕11号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及市委巡察的统一安排,2018年8月17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偃师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12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我局在党的建设、班子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及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巡察组反馈巡察问题情况后,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2018年12月1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了以时任党组书记、局长石正道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喜林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跟踪督办巡察整改工作。12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12月21日,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适时、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时任领导班子共召开专题党组会议5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听取有关科室巡察整改汇报6次。在2019年3月8日局党组班子调整后,现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志辉立即于3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3月18日,再次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志辉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宏勋、郭栋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栋同志兼任巡改办公室主任。同时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紧密结合,强化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体现担当、提升治污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6个2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其中1个正在积极整改,1个因故暂未开始整改。通过整改,全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纪律进一步强化,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初见成效,环境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现将环保局负责人周志辉(前期为石正道)同志组织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周志辉同志(前期为石正道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传达学习、认真研究和深入领会把握。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的重要性,对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序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及意见,明确具体、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完全符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为我们理清环保工作思路、圆满完成所承担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任务,推进我市环保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周志辉同志要求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要提升政治站位,扛牢整治责任,真正把认识提上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并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班子的问题就是“一把手”的问题、机关作风问题就是班子的问题、基层的问题就是机关的问题、一般党员干部的问题就是领导干部的问题、业务方面问题折射出的是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影响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毒瘤”,必须痛下决心,刮骨疗毒,彻底根除,在整改工作中要以上率下,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予以完成。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环保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周志辉同志为组长(前期为石正道同志),副局长张宏勋、郭栋(前期为侯喜林、魏学义同志)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巡查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周志辉同志带头进行自我剖析,主动认领党的建设、班子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及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等全局性问题,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开展自查,积极认领问题。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各责任科室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整改期间,我局共召开局专题党组会7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6次,修订完善14项工作制度,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态度积极、认识到位、措施有效、落实有力的整改氛围。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环保局制订印发了《中共偃师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偃环党组〔2018〕15号)。按照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分类整改、始终突出重点、务求整改实效的原则,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制定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围绕三个方面16个21项问题,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台账,严格实行建账、认账、交账、对账、销账的台账管理制度,把每一条整改事项都落实到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结合起来,促进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环保系统落地生根;与加强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与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促进环保队伍战斗力的持续提升;与强化机关内部管理结合起来,规范环保执法队伍,树立“廉洁、高效、务实”形象;与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结合起来,促进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和经济社会稳定的和谐统一;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年度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全面实现。
(四)完善机制,长效运行。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逐一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避免“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整改期间,我局先后制定完善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方案》《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整改落实方案》《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度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制度》《党员干部约谈制度》《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廉政风险预警和处置制度》《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财务管理办法》《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集体会审制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环境信访工作办理流程及相关制度》《机关作风管理办法》等14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堵塞了制度漏洞,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环保部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建设生态偃师做出应有贡献。
二、重点问题整改成效明显
(一)持续推进“百日攻坚”,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针对我市存在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我能够坚持问题导向,自觉做到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深刻反思、深入剖析,找原因、查症结,明思路、定措施。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生态绿色发展新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理念,把环境问题整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雷厉风行的作风,以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和钉钉子精神,坚决打好打赢生态环境“治污”攻坚战。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全域全面进行深度彻底治理。发挥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的协调和主力军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协调组织配合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形成了通力配合、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格局,并实行日调度、日汇总、日交办、日通报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编发“百日攻坚”工作简报68期;对省攻坚办交办的67个问题认真办理,目前已完成整改64个,其余3个正在持续整改;对洛阳市交办我市的486个问题持续跟踪督办,目前已完成整改310个,其余176个正在持续整改。参与研究制定《偃师市全域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及《偃师市南部山区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三是关注焦点问题,不断推动整改向纵深发展。对省生态环境厅王仲田厅长关注的南部山区问题,聚焦整改、强化措施,同时举一反三,全域治理,以重点区域治理带动全市环保工作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共拆除石料厂18家、铝烧窑19家、石材加工企业131家、石灰窑7家,取缔“散乱污”企业846家、清除料场堆场159处等。通过“百日攻坚”活动的开展,我市全域环境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观,一大批长期未解决的环境问题得到根治。2019年3月以来,我市PM2.5均值53,PM10均值93,2018年同期PM2.5均值77,PM10均值119。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平均浓度下降31.2%,PM10浓度下降21.8%,PM2.5、PM10同期削减率位于洛阳市第一;3月份达标天数16天,2018年同期达标天数13天,达标天数上升9.7%,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了“两降一升”。按省攻坚办今年开展的单月考核办法,我市空气质量在全省115个县市区中排23位,在洛阳市排名中游,一举扭转了我市空气质量在洛阳市排名倒数的不利局面。在今的汾渭平原强化督察中,2019年2月,我市未发现一个问题,3月份发现反馈问题2个,问题数位于洛阳市各县市第6,初步遏制了我市在汾渭平原强化督察中问题多发高发的态势。
(二)强化标本兼治,坚决打击小炼铝等环境违法企业
一是大力营造整治氛围。从2018年12月1日起,连续一周在市电视台播出《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磨粉、炼铝等铝渣加工企业及随意倾倒废铝灰违法行为的通告》,营造铝渣加工利用企业整治氛围。
二是坚决依法取缔打击。全面排查以铝渣为原料非法磨粉、炼铝的铝渣加工企业,杜绝死灰复燃,真正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严格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拆除设备”标准取缔到位。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扩大影响,针对缑氏镇马屯村9家小炼铝相对集中的情况,组织市公安、工信、工商、缑氏镇政府等单位100余人联合强制拆除,有力打击震慑了一批违法企业,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是严格在建项目管理。对已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在建铝渣加工项目要求立即停止建设,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方案、废铝灰等固体废物处置方案未经专家审核通过前,不得开工建设。
四是铝渣企业深度治理。对已办理环评手续投入生产的铝渣加工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必须做到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物料分库(分区)储存,原料、产品、废铝灰及除尘设施收集的废灰全部入库、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界线及标牌,不得以棚代库。厂区内除生产车间、物料储存库外,不得存放原料、产品及废铝灰等固体废物。建立经营记录台账,分批次详实记录原料来源、数量、加工完成时间、产品产量、废铝灰产生量、去向及运输车辆、转运时间、经手人等信息,每月定期报送加工利用及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通过专项整治,关闭铝渣磨粉、小炼铝等“散乱污”企业22家,停产整治铝渣加工利用企业13家。
(三)党的建设工作明显规范提升。
坚持用党建工作统领一切,围绕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和基层支部组织建设为目标,坚持把提升党组(支部)的组织、发挥政治功能作为党建工作的最高标准。
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党建,党组会议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党组成员各负其职,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党建工作;同时,重点做好党建活动开展,召开党员不信教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签订《党员不信教承诺书》126份。
二是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定期汇报评议述职制度,明确各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抓党建工作格局,同时,制定下发《中共偃师市环境保护局党建工作职责分工》、《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制度》、《党员“三会一课”制度》等相关制度,以制度完善促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会对当月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员大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等相关学习内容。坚持按期上党课活动,2018年8月27日,开展学习弘扬“三股劲”做新时代合格的焦裕禄精神践行者主题党日活动,2018年9月4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内容;2018年9月6日,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测试;2018年9月21日,组织开展“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课学习;2018年11月6日,进行“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活动;并于当天开展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重点对环保领域发生的廉政案例及狄治民案件进行剖析;2018年12月14日,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12月18日,组织观看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2019年2月3日开展深入纠正“四风”问题廉政党课学习;真正做到“规定学习内容不走样、自选学习内容有特色”,全面提升学习效果。
四是按要求开展党员主题日活动。按照市直党委的要求组织全局党员开展党员主题日活动:2018年10月,组织党员到帮扶村缑氏刘庄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2018年11月,组织开展“敢担当、善作为,争做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主题党日活动;2018年12月,组织改革开放四十年成果讨论,每位同志谈心得;2019年1月,组织党员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再次在主题党日进行集中学习;2019年2月,对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对每位党员进行年度测评。同时,局党支部对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党员,采取送学上门、结对帮教等方式,确保主题党日活动和学习活动辐射到每一名党员。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现实角度,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先后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制度》《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党员干部约谈制度》《廉政风险预警和处置制度》,制定廉政风险排查表对各科室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尤其是对有审批、执法、执罚等职能的科室认真进行梳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制定完善防控措施。截至2019年3月,共查找廉政风险点41个,制定防范措施68项,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同时,坚持对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党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018年以来共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深入学习党规党纪,筑牢廉政思想防线”、“环保领域以案促改廉政党课”、“春节节前廉政党课暨集体廉政谈话”等廉政党课教育4次。同时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沉沦》、《代价》及环保系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扭曲的灵魂》,在全局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真正实现以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高质量提升。
二是狠抓作风建设,层层传导压力。按照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三个层次,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作风纪律约束。对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廉政意识不强,主动作为、担当精神不足的个人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违反有关纪律的行为,坚决从严处理。从2018年8月市委巡察开始以来,共查处7人次,其中通报批评1人次,给予行政警告6人次。监察五中队存在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在全局通报批评。
市委巡察期间,共交办信访事项7个,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专门人员对信访事项进行认真调查处理,截至目前,7个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并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逐项归档。
(五)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针对市委巡察指出的问题,结合我局自查自纠情况和巡察整改情况,查找制度缺陷和漏洞,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举一反三,着力治本,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巡察整改中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我局共制定修订了14项制度,其中制定制度2项,重新修订制度12项。如针对“个别环评企业有垄断市场嫌疑,环评专家抽取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管理环评专家的评审行为,增加环评专家抽取面,保证审查质量,确保环评专家抽取公平公正。针对“执法不规范,服务型执法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制定出台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一方面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服务型、法治型、文化型、廉洁型执法队伍建设,另一方面通过树立服务型执法标兵促进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重新修订的12项制度中,如针对“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抓的不紧不牢”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整改落实方案》《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有关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抓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针对“对有审批、执法、执罚等职能的科室和人员廉政风险点防控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重新修订了《廉政风险预警和处置制度》《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等制度,对全局党员干部加强监督管理和廉政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了思想防线,在全局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一)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市环保局党组和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为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四)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环保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把整改工作同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环境治理攻坚年”结合起来,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不断提升我市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努力促进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建设富强、活力、人文、生态、法治、诚信新偃师,贯彻落实生态绿色新理念,当好县域科学发展排头兵,再铸偃师新辉煌做出积极贡献!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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