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纪委监委明确村(社区)“两委”换届
选举工作纪律
为确保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严肃换届纪律,严格遵守“六做到、六严禁”。
(一)做到依法选举,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随意简化更改程序步骤等非法手段破坏和阻挠选举。
(二)做到有组织选举,严禁候选人策划与指使他人利用宗教、宗族、家族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以及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非组织活动。
(三)做到有序竞选,严禁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等实施拉票、贿选,以及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参选人说情、打招呼,对村(社区)“两委”换届施加影响和干扰。
(四)做到公平竞选,严禁用诬告陷害、造谣、诽谤等手段对其他候选人进行恶意中伤,对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五)做到严守村务管理规定,严禁突击花钱,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隐瞒、截留、坐支、挪用集体资金以及低价处理集体资产,向候选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或违反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各项规定等。
(六)做到及时交接,严禁离任后继续研究决定、审批村(居)务党务事项或者以任何理由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移交村(居)务等。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换届纪律监督,坚持动真碰硬,认真落实“六严查”:
严查私分集体公款、违反廉洁纪律行为;
严查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行为;
严查破坏、操纵、干扰换届秩序行为;
严查诬告陷害、造谣、诽谤、恶意中伤行为;
严查资格审查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行为;
严查履职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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