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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变“区域”,新版核酸检测指南有这些变化!

来源 : 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3-24     点击次数:617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出台《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与第二版相比,第三版《指南》更加强调在科学研判疫情形势的基础上,精准划定检测范围,将第二版《指南》中的“全员”修改为“区域”,区域大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指导各地对划定的区域完成核酸检测。同时,为适应奥密克戎等新冠病毒变异株传播速度快的特点,第三版《指南》规定,划定范围的核酸检测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以进一步提高疫情“早发现”能力。


第三版《指南》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所在的设区市,包括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应在24小时内完成划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任务。需要时,可通过区域内协同支援予以保障;必要时,可申请全国支援。第三版《指南》中增设若干工作专班,包括数据统计专班、采检匹配专班、样本转运专班、阳性结果处置专班、物资保障专班、质量控制专班、医废处置专班、信息化保障专班、综合管理专班9个工作专班,并规定了专班职责。这9个专班不要求必须设立,各地可根据实际灵活增设或合并,但须做到职责不空缺。


在检测策略方面,第三版《指南》指出,设区市联防联控机制要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和区域核酸检测范围并动态调整。原则上,疫情发生后的前3日,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摸清社会面潜在风险;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筛查范围和频次。若社会面风险未得到控制、风险点位不清,则继续每日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当社会面风险得到控制、风险点位基本摸清时,可根据病例分布情况,对有关街道、社区、小区划分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每日一检,非重点区域可视情况隔日一检或3日一检,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测结果;逐步缩小核酸筛查范围,提高筛查精度,科学精准筛查。各地可结合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有关要求,推进“抗原筛查、核酸诊断”的监测模式,增加抗原检测,使之成为区域核酸检测的补充手段。


第三版《指南》对各地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所需的采样人员数、核酸检测能力,给出了具体测算指导。各设区市不区分人口规模,均按照24小时内完成全市核酸检测的目标匹配采样和检测力量。原则上,全部采样任务应在6小时内完成;确有困难的,可在12小时内完成。第三版《指南》提出,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按每日6小时的采样时间计算,可参考2000~30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600~8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需4~5个采样台,原则上以小区为单位设置采样点。在采样方式上,集中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实行单采单检;封控区人群实行单采单检或1户1管;管控区可实行10合1混采;防范区和其他区域可实行20合1混采。单采单检对象在多轮检测均未检出阳性的情况下,可视情实行10合1混采。


第三版《指南》强调,在启动区域核酸采样1个小时后,应将首批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使检测机构开始运行;后续样本可每半小时至2小时收集、转运一次,保证采集后3小时内送达实验室。优先转运封控区、管控区的样本,保证不超过2小时转运一次。边远乡村、山区、牧区视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转运时间及频次;可参考每次送样数量约为检测机构单日检测能力的10%,以便有序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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