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备案公告
下列个人(单位)向我委提交中医诊所备案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我委同意予以备案,并按《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将诊所基本信息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查询,予以监督。(电话:0379-67711779、0379-67777355)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备案编号 | 负责人 | 诊疗 科目 | 所有制形式 | 经营 性质 | 备案 时间 |
1 | 偃师付东中医诊所 | hth登录网页入口华夏路南侧书香名邸15号楼西2门市 |
PDYG6S93741030717D2182
| 付东 | 中医科 | 私人 | 营利性 | 2022.02.15 |
豫公网安备 410381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