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偃师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偃师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偃法组办【2020】4号)和我市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法治建设工作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弘扬法制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维护安全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1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为组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将法治建设目标细化分解到各科室,纳入单位内部目标考核管理,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队伍培养。我局始终把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作为前提和基础。今年以来,每周利用一下午的时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学习研讨,对相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全体执法人员基本掌握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多次邀请市局领导和专业教师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辅导讲课,现场观摩执法流程,解决执法中遇到的问题,破解执法中遇到的难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应急干部网络学习和执法资格考核,全部完成了相关学习内容,并有24人取得了省政府执法证,43人取得了省厅执法证,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注重规范执法。各执法科室严格按照《偃师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每次执法检查前先拟制执法检查方案,而后按方案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执法人员在每次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制定检查方案--实施现场检查--找出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现场复查验收”的闭环管理模式,对企业进行监督监察。
(四)依法严格执法。我局根据上级部署和我市实际,在工贸行业认真开展了粉尘涉爆、金属冶炼、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液化压缩燃料、有限空间作业、制鞋、鞋材加工、泡沬塑料生产、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集中储罐区、无仓储、重大危险源企业等专项整治。对煤矿、非煤矿山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已完成《偃师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执法检查任务,共出动执法人员1195人次,检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工矿商贸等企业615家次,发现事故隐患923条,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均已整改完毕。同时,为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我局对116家企业立案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78.2万元。主动作为,配合政府关闭1家煤矿企业。尤其是办理了1起王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储存经营危化品硫磺和加工硫磺粉的行刑衔接案件,目前,hth登录网页入口公安局已对王某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以危险作业罪依法追究王某某的刑事责任。
(五)真心服务指导。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指导的作用,正确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工作提示、规劝、引导、约谈、建议、下访等行政指导的方式,积极搞好服务型执法工作。通过执法和服务并重,帮助企业主动要安全的思想,引导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年以来我局对10家企业进行了行政指导。对116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单位落实事中指导和事后回访。督导培训机构对高危和工贸领域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17期,培训各领域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合计2122人。为4家危化经营企业办理了经营许可证,办理了32起市局委托事项的审核,提升了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在普法的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三是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四是大面积向社会开展安全法制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宣传面不够广。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为了更好地巩固“法治建设”工作成果,我局将在2021年切实重视并加强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增强法治建设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创新普法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开拓普法工作新局面。三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继续深入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四是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依法查处,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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