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区民政局在区委党建高质量工作专班的坚强领导下,为贯彻落实洛阳市“河洛党建计划”全面过硬年工作部署,围绕党建十大工程,积极开展党建工作,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工作,厚植群众自治基础,全面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1年党建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升党组织凝聚力
局党组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抓紧抓实。一是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政冶业务学习互融共促,坚持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全员,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今年集中学习12次,集中研讨交流4次。二是采取“主题党日”“三会一课”、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计划有序开展学习,每月学习笔记不少于20篇。三是党支部通过组织党员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为50年党龄老党员颁发纪念章、党史宣讲、参加党史知识竞答、参加红色歌曲比赛及观看各类党建视频等方式,增加民政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四是利用好社会资源,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通过开展业务讲座、培训、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等方式,努力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深化服务,强化为人民服务能力
局党组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原则,把党建同推动民政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聚焦职责,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1.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1)按标准足额及时发放各类资金。2021年截至目前,一是共为1.2万余名救助对象发放各类救助金4997万元。二是为80周岁以上老人1.6万人,发放高龄补贴金1162万元。三是共为30名孤儿、7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金93.8万元。四是对7名年满18周岁后在校在读孤儿发放助学金3.4万元。五是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21万人,共发放补贴864万元。
(2)城乡社区协商体系工程。一是建立完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出台了《城乡社区协商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规范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各村(社区)成立议事协商委员会,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基层民主协商活动。二是坚持“三个推进”,不断夯实基层群众自治基础。推进民主协商、推进民主决策、推进民主管理。坚持“群众决策、群众执行、群众监督”三个原则,全区242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建立健全“五会”组织。三是坚持“三个聚焦”不断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水平。聚焦收集渠道的多样性、聚焦队伍建设的广泛性、聚焦协商结果的一致性。充分发挥议事协商委员会的作用,以村(居)民代表会议形式开展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确保决策事项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3)社会福利工作。截至11月底,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74人次,医疗救治流浪乞讨人员13人次,投入救助资金30.6万元;办理110联动系统派单及网民诉求40人次,回访诉求人满意率100%。
2.依法行政执行到位
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等行政事务,实行一次告知、办结“一站式”服务。一是截至2021年11月底,共完成结婚登记2787对,补发结婚登记1694对,离婚登记841对,补发离婚证82个,离婚申请1726对。二是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推进我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三是完成了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和3家社会团体的备案登记工作;完成了52家社会组织变更法人、地址及换证工作。四是对252家社会组织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工作。五是结合我区“双减”工作,对登记备案的10家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对其他社会组织机构民非23家、社团10家进行了实地检查。
3.扎实推进重点民生实事工作
围绕低保、养老、殡葬、社工等方面,领导班子确定分包“办实事”项目,党员同志开展“万名党员走万户”活动,深入开展各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是4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乐养居”新建工作。目前,“乐养居”工程已进展60%,预计12月底前完成。二是完成18个幸福院新建任务。三是社工站试点建设。今年试点建设首阳山、顾县2个社工站,目前2个社工站已挂牌运行。四是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提高,共发放提标资金51万余元,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救助对象账户。五是殡葬工作。全面展开顾县、高龙、翟镇、岳滩四个镇级公益性示范公墓的建设工作;今年,火化率稳中有升,位居洛阳市各县(区)第一。六是养老服务信息化。搭建集“养老大数据、综合监管、养老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市、县两级综合养老服务平台,目前已全部完成。
4.围绕中心开展工作
结合民政工作的主要职能和重点任务,把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民政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效对接。
(1)抢险救灾工作。一是局党组切实落实防汛救灾工作的部署要求,在抓好防汛各项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防止因灾致贫返贫。二是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工作要求,落实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及每日零报告制度。三是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等民政服务机构做好汛期安全,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四是做好受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全区低保对象因灾房屋受损190户,特困人员因灾房屋受损77户,实施临时救助35户2万元。五是积极引导慈善社会力量参与防汛救灾,接收捐款1272.5万元及物资价值约7.5万元并根据情况及时下拨到灾区;密切关注涉及慈善捐赠的社会舆情,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局党组及时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对全区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到一线,全力做好全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全区养老机构、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殡仪馆、婚姻登记中心、局家属院等党员干部带头值班严格执行登记、亮码、测温、戴口罩、消毒、隔离等防控举措和“四早”要求。三是成立四个督查组,从机关党员中抽调骨干党员成立党员先锋队,分别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区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在组织领导、出入管理、宣传教育、个人防护、疫情处置等方面进行专项督查。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村务公开力度不够。部分村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表面、轻实效,重集中、轻民主现象。群众希望知晓和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的不够。
二是城乡低保工作力度还需加强。低保政策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有些群众对低保政策、标准、程序不清楚。家庭收入核实难,隐性就业、弹性就业及隐性收入难掌握。
三、2022年党建工作谋划
(一)扎实开展各项党建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一是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广泛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交流研讨等,推动各项精神落地生根、入脑入心,为促进民政事业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二是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组织党员深入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同时结合业务知识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努力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在学习上作表率,推动机关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2、狠抓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履职。一是进一步加大治庸治懒力度,深入治理机关及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庸”“懒”等不良作风。二是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做好帮扶联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经常深入帮扶对象了解和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制度。二是认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开展党员进社区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参加创建、文明劝导等活动。四是机关党支部开展创建““五星”支部”活动,按照标准建设,重点把党建工作做得更加细化、实化、精准化。
(二)继续深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聚焦群众所需所求,立足部门职能和民政实际,因地制宜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一是继续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做好低保审批权限下发工作,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检查抽查工作,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审核、资金发放及各项补贴的资金计划。三是继续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相关工作;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持续提升火化率,解决南山北岭的镇(街道)火化率发展不平衡问题;完成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工作。四是做好慈善募捐活动及资金使用。五是继续加强养老服务建设管理工作。六是加大力度推进社工站建设。
(三)做好“三清两建”乡村治理专项工作
落实全区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主动融入“三清两建”、乡村振兴等全区中心工作,实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联创,促进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融合。积极推进建强村民自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工作,发挥人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全区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发挥。
1、建立健全“一约五会”组织
到2022年底,全区所有村(居)“一约五会”组织建立健全。一是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各村(社区)按照“一村(居)一规(约)”的原则,将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助力加快乡村振兴等有关内容修订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引导和约束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五会”组织。健全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体系,推动建立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协会、孝善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让居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明确“五会”成员选用机制,推选有较强议事能力的乡贤、党员等担任“五会”成员,“五会”章程及人员组成要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2、严格“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开展规范有效,全面深化和拓展以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制定村(居)会议制度、村(居)代表、村(居)小组会议制度,规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内容,坚持“群众事,群众定”,推进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协商制度,充分发动群众,开好群众代表大会,逐户走访群众,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不断提升民主决策水平,把农村自治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村内大事要事如村两委为群众办理的实事好事;村庄拆迁改造;土地流转,荒山、荒滩、荒沟等集体土地的承包,集体资产的拍卖、租赁和经营;大额资金使用;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等在本村的落实措施;村民福利款物的分配发放;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户的确定等都要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
3、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
实现村(居)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规范建立村(居)务公开栏,规范落实“五个统一”标准(统一公开栏名称、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程序),确保村(居)务公开率达到100%。
(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体推进领导干部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强化日常监督,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将以案促改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成为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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